《环保法庭——谁是污染小河的元凶》教学设计

一、主持人介绍案件背景(约2分钟)

二、主持人请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上台,并介绍坐在前排的原告、被告及其律师。

三、审判长(以下简称“审”)宣布审判开始,先请控方律师陈述诉讼理由。

控方律师(以下简称“控”):以前河水清澈,鱼虾满仓,牛羊肥壮,庄稼丰收,但由于*厂向河中排出废水,使河水变黑、发臭,不但不能饮用,而且鱼死亡,没死的也有异味,卖不出去;用河水灌溉,庄稼枯死,果树结不出水果。因此,我村村民一致要求*厂停止生产,赔偿损失,请法官先生判决。

“审”:请辩方律师陈述辩护理由。

方律师(以下简称“辩”):我认为控方说了这么多,并没有说出村民的损失与我厂有什么必然联系。你们的损失也可能是由别的原因引起的,为什么不怪张三,不怪李四,一定要怪到我们头上?请法官先生明察。

“审”:请控方律师提供足够的理由。

“控”:问厂长的建厂时间,又问原告河水初次出现污染的时间。(双方说出的时间一致)。法官先生,我暂时没有什么问题。

“审”:请辩方律师解释。

“辩”:即使时间一致,也不能充分说明我厂排出的废水就是污染河水的唯一原因或者主要原因,因为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也可能造成污染。

“审”:请控方律师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控”:法官先生,我想问证人几个问题。

“审”:可以。请证人上堂。

“审”:请证人报上姓名、职业。

证人:我叫***,是环境监测站的工程师,从业已有二十年整。

“控”:***先生,请您公布贵站对河水的质量检测报告。

(证人提交以下资料,书记员在屏幕上显示:①河水中超标的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②超标的污染物对水生生物及农作物的影响;③生活污水、农业污水的主要成分。结论:造成鱼虾死亡和庄稼枯死的是河水中过量的**,而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中不可能含有此污染物。)

“审”: 方律师,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辩”:即使如此,也不能证明河水中的**(污染物)就一定是我厂排出的。小河上游还有其他的工厂呢!

“控”:问厂长关于该厂的生产原料、生产原理、工艺流程等。(厂长提供上述材料,书记员在屏幕上显示。)

“控”:根据该厂的生产方式,如果不加以处理,其工业废水中就必然含有**(污染物)。

“审”:请问厂长,贵厂有无采取废水处理措施?

厂长摇头。

“审”: 方律师,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辩”:我承认上述证据都不利于本厂。但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本案:我厂自建厂以来,发展迅速,产销两旺,规模不断扩大,成了本地的纳税大户,而且我厂的***厂长宅心仁厚,乐善好施,村里修路、建学校,他都慷慨解囊。就算是本厂污染了小河,但于公于私,本厂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比造成的损失要大得多。本厂的功过是非,村民们心里应该很清楚,你们真的愿意将本厂告上法庭吗?

(台下一阵议论)

“审”:请肃静!请问原告的意见如何?如果要撤诉,双方可以在庭外协商解决;如果撤诉,本庭将继续审理。

(果农要撤诉,渔夫不同意,两种意见各有部分村民和观众响应。)

“审”: 请肃静!既然原告的意见不一致,本席宣布休庭**分钟。到底是撤诉还是撤诉,请原告们经过辩论,统一意见。本人愿意充当本次辩论的主持人。

四、双方律师及观众展开辩论,控方认为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谁污染环境就要告谁;方则认为发展经济更重要,既然*厂给国家和地方带来丰厚的利润,那就不能告他。最后举手表决,多数人坚持撤诉。

五、审判长宣布审理结果:*村村民告*厂污染小河一案,本庭认为原告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现判决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73条、第90条,对*厂罚款20万元,并勒令其停止生产,赔偿原告的损失。具体的赔款金额,由有关部门评估后作出裁决。本案审理到此结束。退庭!